应急照明与平时正常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照明

 新闻资讯     |      2024-01-13 16:03

  应急照明与平时正常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照明 你混淆了吗!在建筑照明设计中,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是两个经常被混淆的概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2018年版)的规定,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分别为一级、二级负荷,这说明应急照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是至关重要的,需要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同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2019版附录A表也规定,一类、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也分别为一级、二级负荷,这说明非消防照明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供电要求。

  然而,这两种照明虽然都需要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消防应急照明在火灾时应始终保持供电,以保障安全疏散和火灾救援的顺利进行;而非消防照明,如住宅建筑的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在火灾时应被切除,以避免对消防工作造成干扰。

  在实际设计中,一些设计师未能正确区分这两种照明,将公共走道或前室的应急照明灯和非消防照明灯接入了同一个回路供电。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消防负荷应由专用回路供电的要求,也增加了火灾时照明的风险。

  应急照明并不仅仅是在火灾时使用的照明,它还包括正常照明失效时启用的照明,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因此,应急照明也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照明的需求比非火灾应急照明更高,一般而言,两者可以兼用,但应满足其中较高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对于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走道,由于灯具数量较少,为了简化接线和降低投资,可以将全部灯具作为火灾应急照明对待,共用一台专用双电源切换箱,但不应共用配电回路。而对于一、二类高层公寓、酒店等类型的建筑,由于公共走道灯具数量较多,应将消防应急照明和非消防照明分别进行配电。同时,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2018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正确区分和设计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对于建筑的安全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师应充分了解各种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